各研究生培養學院:
為確保學校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評閱、答辯和學位授予等工作的順利進行,現將2023年上半年資源與環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、學位授予工作,學位信息報送等有關材料的報送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學位申請與資格審查(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)
1. 學生提出學位申請,并填寫《綿陽師范學院碩士專業學位申請書》(附件1)相關內容;
2. 各研究生培養學院對申請人的資格、學習成績、學位論文(設計)等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。
3. 各研究生培養學院匯總學生申請書后報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處(簡稱學研處,下同)研究生培養科(知行樓602)。
二、學位論文提交與檢測(2023年4月5日前提交,4月10日前完成)
研究生完成學位論文后,向導師提交學位論文所有材料;導師對論文材料進行檢查后將研究生的論文提交各研究生培養學院,各學院檢查材料是否完備;然后將符合要求的論文和學位論文檢測申請表匯總提交給學研處。學研處組織對每位研究生的學位論文進行檢測,向各研究生培養學院及研究生返回論文檢測結果。材料和有關要求如下:
1.《綿陽師范學院研究生學位論文檢測申請表》(附件2);
2.學位論文主體部分(緒論、正文、結論)的word電子版(以“學院-專業-學號-姓名”格式命名),內容須與擬送審的學位論文紙質版相同;
3. 學研處委托《萬方數據電子出版社》使用“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”對學位論文進行檢測,并出具檢測報告。論文檢測報告須經導師、學研處審核,確認是否存在學術不端行為,并在《綿陽師范學院研究生學位論文專家評審申請表》(附件3)中簽署意見。具體實施辦法暫見《綿陽師范學院碩士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及處理辦法(試行)》(綿師院學研字〔2015〕3號)。
三、學位論文的預答辯與修改(2023年4月20日前完成)
各研究生培養學院組織論文預答辯。答辯后,研究生根據預答辯提出的問題和不足,在導師的指導下進行修改完善, 并與2023年4月29日前提交給研究生培養學院,各學院匯總提交給學研處。
四、學位論文評閱(2023年5月5日前完成)
經過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的學位論文,其送審評閱由學研處負責實施。材料和有關要求如下:
1. 研究生導師對研究生的論文進行評閱,填寫《綿陽師范學院專業碩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評閱意見書》(附件4)。
2. 安排學位論文送審。研究生應提交兩本論文送2位專家評審。
3.研究生的學位論文一律實行盲審。盲審按照《綿陽師范學院碩士學位論文盲審實施細則(試行)》(綿師院學研字〔2016〕2號)進行。
五、學位論文答辯(2023年5月20日前完成)
1. 學位論文答辯由各研究生培養學院負責組織實施。學位論文通過評閱階段后,成立答辯委員會,各研究生培養學院組織研究生填寫“綿陽師范學院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申請表”(附件5)于答辯前3天報送學研處審批,學研處批準后,下達《答辯通知書》,研究生憑《答辯通知書》進行論文答辯。
2. 各答辯委員會組織答辯時應至少提前1天由各研究生培養學院組織張貼海報和公開答辯題目、時間、地點、碩士生姓名、指導教師等內容。
3. 根據《綿陽師范學院環境工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細則(試行)》(綿師院發〔2013〕28號)答辯委員會應由不少于5名本學科專業或相關學科專業的正、副教授(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)組成。答辯委員中須有二名行業(企業)的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。答辯委員會主席應由教授(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)擔任。申請人的導師不作為答辯委員會成員。)答辯委員會成員名單在答辯前屬于秘密,請按規定進行保密措施。
學位申請者本人不得參與答辯的組織、接待的相關工作。
4. 答辯委員會設答辯秘書一名。答辯秘書應由熟悉本專業、工作認真負責的有碩士學位論文答辯經驗的人員擔任, 其職責是完成答辯記錄和答辯會議的其它有關工作。
六、學位授予材料的報送(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前1周完成)
學位論文通過答辯后,申請人必須按論文評閱人和答辯委員會提出的意見對論文進行修改,經導師審核后正式定稿。各研究生培養學院應于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前1周,將以下材料統一報送至學研處。
1.綿陽師范學院專業學位申請書(匯總后交學研處);
2.登陸學研處網站下載學位信息登記表,如實填寫個人各項學位信息,并打印一份經本人簽字確認的學位信息登記表(匯總后交學研處);
3.定稿后的紙質學位論文4本,并同時提交word版和PDF版的電子稿。
4.需要裝入檔案的培養過程材料:
(1)“學位論文開題報告”1份;
(2)“中期考核表” 1份;
(3)“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專業實踐計劃表、中期考核表和專業實踐總結報告”各1份;
(4)“學位論文中期檢查報告”1份;
(5)“綿陽師范學院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申請表”1份;
(6)“專業碩士學位論文評閱意見書”2份;
特此通知。
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處
2023年3月29日